深圳:乱用远光灯罚款拟提至1000元

据悉,深圳将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进行修订,其中,乱用远光灯罚款由300元拟提升至1000元,这一修订也引发了社会热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规定,“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一千元罚款:(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三)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四)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目前,修正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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