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LED峰会成员企业”鸿利光电(300219)19日晚间发布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本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为 8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4,546.60万股的3.4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52.98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6.60万股的3.06%。其中,首期授予股票期权702.98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6%。预留股票期权 5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 5.88%,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 。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97元。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 97.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4,546.60万股的 0.40%,授予价格为每股 3.79元。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认为对公司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78人, 占公司截至 2013年11月30日在册员工总人数1,137人的33.25%。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期权益授予之日起 48个月。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授权日起满12 个月后,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解锁 ;预留股票期权自该部分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按 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解锁条件为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分别不低于25%、50%和85%;净利润增长分别不低于55%、80%和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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