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江光电关于侵权的声明

声 明

  广州市雅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一直以来专注在LED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在舞台照明领域、景观照明领域已深得业主、客户、市场的认可,“雅江光电”已成为LED专业产品的代表,也是客户与我们紧密沟通的简称。

  为避免各项目业主或市场客户被某些冒充我公司合作方的不良厂商或冒充我公司出品的劣质产品所侵害,我公司特作出以下声明:

  1、 我公司唯一的生产经营地址设立于广州市花山镇两龙华侨工业园华辉路18号;我公司在全国没有设立任何分公司及合作、合营公司。

  2、 “雅江光电”汉字;“”、“”、“” 图形为我公司的注册商标。我公司从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让该商标,未经我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使用我公司的名称及上述商标或近似的商标,包括不得对商标任何部分进行复制、传播、展示、修改及抄袭等。

  3、 我公司下设两大事业部:舞台专业灯光事业部;建筑照明事业部;

  4、 凡侵犯本公司企业名称以及本公司商标权、产品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侵权法律责任。

  对于有关侵权方,我公司敦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州市雅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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