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光照明中期净利同比减少39.3%至507.3万元

今天,宏光照明披露了2018年中期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集团实现收益人民币6240万元(单位下同),同比增加18.2%;毛利1360万元,同比增加19.3%;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507.3万元,同比减少39.3%;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1.27分。

报告显示,集团一直从事生产及销售LED灯珠,以供进一步生产消费类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使用的LED背光源产品。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来自LED灯珠的收益为约人民币6140万元(2017年约人民币5200万元),占总收益约98.4%(2017年约98.5%)收益的增加主要由于本期间内销量增加所致。来自LED照明产品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00万元(2017年约人民币80万元),占总收益约1.6%(2017年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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